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在今年3月份去广东出差,不慎将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丢失。该笔记本为01年产品,上海组装之东芝品牌,型号Tecra8200。该型号电脑早已停产,配置较低。公司经理因此扣发我的工资达6个月之久,共计9000元人民币。而该型号电脑现在市值仅为4000元人民币左右(查阅网上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之二手电脑)!公司经理提出两点建议:1、购买新的相同品牌型号笔记本电脑赔给他(屁话!市场没的卖!);2、买一台新的进口的笔记本电脑赔他!由于工资被扣,只好答应他的要求,经商量,于本月底购买一台台湾产华硕笔记本电脑赔他。配置高于丢失的那台电脑!但是突然又说台湾华硕不是专业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又不要了,还是要扣工资,我被陷入困境!我们跟公司的关系:我们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公司也没有缴纳相应劳动保险等,每月只有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