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情况下可以做房产份额转让吗,夫妻之间,丈夫名下有房产,没有女方名字,想把男方名下份额转给妻子公证,可以行得通吗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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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不需要到一起办理,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
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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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
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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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遗产所有人去世,
继承人需要凭遗嘱办理
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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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