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3年9月,我看到报上刊登商务公司招合作供应商,(实为公司向个体融资),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允许半年后可自行退出,2004年5月我向公司提出退还融资款总计 4.5万,公司负责人以营销淡季为由要求拖至7月,后又以资金周转不灵拖至8月,8月由公司部门经理(总负责人已避而不见)出面还款1万元,尚欠3。5万该部门经理允诺再两个月内逐步退还。因对方屡次拖欠令我对其允诺产生怀疑,请求贵方给于意见。

继承
2004-09-01 11:23: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