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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份经亲戚介绍去到贵安新区华为数据厂有个第三方包工头哪里打工,期间还开出去自己小工工资三千,问老板要,老板没给,说等做完结,因为工程一些问题,然后我就没做了,叫他发工资,说是月底结,算好了工口,还被扣800,总共6800元,加上给小工开的,自己的,然后打电话一直拖欠,拖到现在7月份,其他人发了,我的没发,找合作商要说不关他们事,打电话给劳动局说让起诉,到处甩锅,没人管,法院起诉又要等太久了,等不及了,很急用钱,打这包工头电话不接,要么关机,发微信不回,因为没签合同,之前联系他的时候也忘了录音,但是有他的转账记录,该怎么才能很快要回这6800元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0-07-22 15:54: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就只有起诉。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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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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