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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男友家首付买了房子(房屋总价102w,首付款75w,), 且预售合同上面只有男友一个人的名字。75w首付款包括男友父母出资30w,男友向亲戚朋友借款45w(有欠条)。其余27w以男友名义向银行贷款。接着我们于2005年10月份领了结婚证,婚后男友用其工资收入偿还亲戚借款和银行贷款,我的收入作为日常支出。我不知道万一发生变故, 这房子的产权该怎么划分呢 ?我怎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如何证明婚后丈夫还款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另外所有的付款收据都是以我男友的名义, 都是从男友的银行卡上话出去的。 请各位专家能告诉我, 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meitounaoa 于 2007-3-8 03:16 AM 编辑 [/i]]

婚姻家庭
2007-03-08 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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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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