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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私人借贷5万元,属于民间借贷,利息是一万元每个月付600元利息,直到现在我两年没有给他付过利息了,他准备上法院起诉我, 请问 他这样属于犯高利贷么?这种钱我还需要还么?

债权债务
2020-07-22 11:40: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照国家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则是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依你所述的情况,如果认为网贷超过法定利息,甚至是达到高利贷,就要对借款所要偿还的利息进行计算,计算出应该偿还合法利息数额,和网贷平台让你偿还的利息数额,两者相比较一下,对合法的利息,是要偿还的;反之,可不予偿还;对已偿还的高利贷部分,可依法起诉索要或抵销利息。为避免你的损失,可咨询。
  • 超过月息2%的利息部分可以不还
  • 属于高利贷。让他去法院起诉你。
  • 法院只是不支持高额利息,超过月息二分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二分到三分之间的利息自愿还了不能要求要回来,超过3分的部分可以抵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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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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