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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上能否写如果在职期间主动辞退公司不发工资

合同纠纷
2020-06-30 18:35: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资结算到被辞退之日。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一) 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二)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调解并不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由此可以看出,仲裁与调解相比,有更强的司法保障力。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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