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湖南益阳市朝阳市场附近购买一间约23平方的门面。并签下由房产方提出的格式合约并付清全额款项(16.8万人民币)。其合约中,该门面为27.42平方。而实际面积并不属实。并且至今该房产所有人拒绝给予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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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是买的新门面,还是二手门面,你说的实际面积是以什么为依据的.你应该催他尽快给你房产证.因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规定: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你可以依此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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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