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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二十多年前为了读书,把户口挂在了亲戚名下,与户主关系写着是父子。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母亲名下,如何办理取消与原户主的父子关系,把户口迁回母亲名下

房产纠纷
2020-07-09 08:31: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父母与子女由于家庭矛盾等原因而发表的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也就是说,这种声明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 所以,“脱离父子关系”的行为是不得到法律的认可,更不会因为这样而丧失继承权。只有具有上述《继承法》中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一才会丧失继承权。
  • 户口迁移后能继承祖辈的财产:
      1,只要是祖辈的合法财产,就能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
      4,如果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或者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等,当事人又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继承后,再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的继承人或者第三人,收取转让所得;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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