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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 业主单位:XX高速集团交XX高速公路管理公司 中标单位: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转包单位:XXX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 劳务单位:XX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本项目所有的设备安装劳务委托给乙方,并签署了劳务分包协议。 劳务签署:甲方转包单位与乙方劳务单位于2020年3月28日签署,合同金额300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署后10日内支付20%的预付款;合同签署后5个内,甲方向乙方提交设备供货计划,乙方根据供货计划提供劳务施工计划。 截至日前,甲方为支付任何款项,未向乙方提交任何供货计划,导致乙方无法安排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一直耽搁在家里 按照业主与中标单位的主体合同的意思,应该是不能转包、分包,现在中标单位全部业务转包分包给转包单位,广东嘉益,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嫌疑,写举报信。 乙方诉求: 1、向业主方提出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合法; 2、向专业分包单位提请违约责任,申请赔偿,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2020-06-21 1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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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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