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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父母的遗产应由还在世的配偶一方与其子女同时各继承一半? 如果是这样,还在世的父或母一方再婚,是不是只有权处理他自己所继承的一半遗产权力?

其它综合
2004-08-10 11:17: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在世的配偶一方与其子女只能继承去世一方的财产,在世的配偶一方只有处理他自己的财产和所继承的遗产的权力。如果把子女应该继承的另一半遗产与其自己的那一半一起,自行以立遗嘱的方式给第三者(即将与其结婚的一方),那这份遗嘱部分无效,即处分子女遗产的部分无效。如果父母的遗产并没有进行分配,而此时在世的父或母,又已经与他人登记再婚,并且对婚前各自的财产又未能进行公证,在这种情况下,此时在世的父或母可以与子女签定一个协议,约定一下财产的归属,也可以与后父或母签定一个协议,约定一下财产的归属。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分割、确认权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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