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我和爱人前往事发地点4号楼248房(产权归我们所有),准备打扫房间添置物品入住.但当我们从该地物管部门领取房门钥匙到达248房时,发现门居然没有锁!!(此前,我们于7月18日办理了入住手续,交清了全部费用,并对房屋情况进行了验收,虽然房屋室内装饰和物品不理想,与样板房出入很大,但我们还是领取了钥匙1套,但至今未使用.并对陪同验收房屋的物管部门人员提出了房屋进行进一步修饰的具体要求.7月25日下午我们再次前往该地,查验房屋修饰情况,发现原来封装好好的席梦思上的透明塑料封皮已经被人剥落,空调器也被人使用过,当时就提出了质疑,陪同的一名物管部门人员未作具体解释.因考虑回家,就没有多问)打开房门,我们惊讶的发现,原本空荡荡的床上,是零乱的被单\\铺盖和衣物,空调器已被别人使用(有遥控器,而事实上,空调遥控器还在我们手中,并未给任何人使用),电视机被人从封装电视机的取出使用,连接电视机和有线电视信号插孔的是一根蓝色的细电线,而非标准的有线电视连接线,沙发上散放着旅行包和日用化妆品\\书籍等物品,在壁橱和窗子的把手上,用绛红色漆包线拴起来,晾着两条毛巾.卫生间里面放置了洗漱用具,有明显的使用过的痕迹.壁橱里面是游客的裤子.就此,我们当即向该地物管部门提出质询,我们并未授权给他们,为何将我们的私有房产用于接待游客.后经该地物管部门负责人谭某某安排人员查对,发现该房间是被该楼249房间业主顾某的朋友王某带两名南京游客(女性)住用,称系朋友,因没弄清房间号,误入我们的房间.但很明显,这里面漏洞很多,我们里面没有任何生活用品,可是他们却带着被褥枕头等,王某称不清楚顾某到底是几号房间,而顾某当时也不在场,两人只是电话联系,顾某告诉王某249房间没关死,一拉就开带上床上用品等就可以用.之后,王某带人来的,一拉就开了248的门,而事实上,248房间在249房间的后面,从楼道进来,必然要先拉249的房门,另外,既然是朋友,不可能不知道顾某的房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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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顾、王索赔数额参照租金,向物管索赔你需举出你的实际损失的证据。精神赔偿一般得不到法院支持,或者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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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证券投资问题
请问律师:1我可以向顾某王某追索怎样的责任和赔偿,如果是经济赔偿上限是多少?2我可以向物管部门追索怎样的责任和赔偿,如果是经济赔偿上限是多少?(目前,房产市值18万元20万元)3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