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办公用车与另一公司车辆相撞,责任认定为双方各为50%,我公司车辆定损两万元(保险公司按照认定书理赔了50%即1万元),司机及车上我公司另一名职员住院费用\\\\\\\\护工费\\\\\\\\营养费共计5万元,对方由于是工程重车,车辆人员均无损.我公司要求对方公司支付另外1万元修车费和50%的住院费\\\\\\\\护工费\\\\\\\\营养费,对方拒绝.
互联网纠纷
2006-12-22 20: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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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赔付是根据你们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来决定的,应该没有问题.同时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对方肇事者当然应该承担50%的责任,但是也可能不是50%,因为事故责任不是赔偿责任.你方完全可以起诉对方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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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