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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张三因为生意资金紧缺,急需周转,于是向李四借款一百万人民币,月息三分,六个月归还。立下借款合同,并约定一起去公证处进行借款合同公证,但是公证处拒绝对此借款合同进行公证,李四不服,向公证处进行了投诉。问:公证处拒绝该公证是否合法,为什么?如果没有公证,张三和李四的借款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刑事行政
2020-06-20 20:18: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借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 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借款人是否知晓合同内容并且同意合同条款,而且是否对代理人签字的行为作出委托。只要有足够证据表明,借款合同是借款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且借款也确实打到了借款人的账户里面,借款合同就有效。如果借款人完全不知情,并且没有收到借款,合同就没有效果。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并不能说明合同无效,只能说是合同效力待定。
  •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  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办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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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