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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店铺,2006年刚交铺,2007年初租于一人,由于是新交店铺,且至于小区内,店主近两三个月生意不好,便以整个社区配套不完善,路灯不亮影响生意为由,拖欠租金.不知是否合理.个人认为,我租的是店铺,只能保证店铺内的用水,用电正常,产权明晰,至于周边配套,有义务去协调,但不完善并不能算我违约,店主应当要承担前期的风险.不知各位律师大大怎看.

经济相关
2007-06-11 0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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