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08年8月进入公司,公司2013年8月才给缴公积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劳动纠纷
2020-06-20 01:35: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员工自己与单位协商一致不交社保,是不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交社保是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作为义务是不允许当事人放弃的,所以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不交社保也是不行的。
  • 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住房公积金不同于五险,不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单位一直没有给你缴纳,同工同岗位的其它员工都没有缴纳,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也没有补交义务。
    2、如果单位之前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来因其它原因不能你缴了,或者同工同岗位的员工一直有缴纳,而你没有,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没有就此作相应赔偿的,可以要求补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做出统一规定,也未规定不缴纳公积金企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实践中,就我所在城市的情况来看,超过一半的私营企业没有缴纳公积金,法院和劳动仲裁对于公积金问题是不予受理的,而公积金中心又要劳动者走司法途径。公积金在很多省市都不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不象养老保险那样,如果单位不缴,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的缴纳没有强制性。要补缴只有说服单位领导,从法律角度比较难说,除非劳动合同上写清楚了要缴纳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