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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凌晨和男朋友在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七天连锁酒店,因为争执他先动手打我,多次掐我脖子,扇我,捂住我的口鼻不让我呼吸,我正当防卫打他,打他的时候用指甲抓伤了他的皮肤,导致流血。我有照片证明他把我打伤,请问我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他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民事相关
2020-06-22 21:26: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是在打架致人受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要求进行上述法律规定的赔偿。如果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则会被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 关于打架致人轻伤的处罚以及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具体如下:
    1.若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民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数额。
  • 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如果对方涉嫌故意伤害,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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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