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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在山东高密一个小食品厂,做公司早餐,和面,不小心被和面机伤到手腕。诊断为骨折。老板出了医药费,但是不给一次性的赔偿。老板意思是如果继续在厂里上班,做门岗工作(不做体力活),在公司养伤加做门岗,可以每月开2千元工资。另最近保险公司给赔付了一部分钱,老板给了3千,说是营养费。公司不提供社保,无劳务合同,类似工地搬砖普工,三无,无书面材料证明是公司员工。老板做这些足够吗?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的概率多大呢?老板说和面时候是自己违规操作,但是那确实是个意外,就是和面结束了,看到面团有个黑点,也没多想,就下意识想用手去掉那个黑点。大早起大概5点20分,做早餐,没有目击证人。工友因为害怕丢工作,无人帮忙做事实劳动关系,和此事见证证明人。希望得到的帮助: 认定成功的概率大不?社保局会判断为违规操作吗?认定工伤后能索要的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劳动纠纷
2023-01-26 06: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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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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