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有个事想咨询一下,我在便利店上班半个月,没有签合同只是他们口头说底薪3200加送货提成加业绩奖,半个月他们把我辞退了,底薪就变成了2600加餐住补400加全勤200,只给我发了1300,送货的提成也没给我算,他们这样做我可以仲裁

其它综合
2020-06-17 23:17: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仲裁管辖,是指各个仲裁机关在受理经济合同争议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问题。一般来说,划分仲裁管辖权限,是从方便当事人、方便仲裁机关审理和裁决的执行等因素来考虑确定的。  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仲裁机关对自己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给便于审理的仲裁机关审理。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否有工作牌、工作服、打卡记录?其次,这个工资的约定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吗?其他员工等。如果有的话,针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工资,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起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详细讲述,我会尽全力帮助你使问题得到一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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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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