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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补偿金,公司不同意,我直接走人,但是之后公司以无故旷工三天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申请赔偿金还是补偿金?如果是补偿金,是双倍吗?

其它综合
2020-06-19 07:37: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要准备一份证据材料清单,此清单作为证据来说非常重要,劳动者一定要认真准备。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如下: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致送单位名称。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须结合相关证据进一步分析劳动仲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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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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