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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签了A公司合同但是是为B公司工作(不是劳务派遣公司),A公司法人是B公司的股东,AB公司同个办公地点,A公司发了五个月工资和交了五个月社保后,我的工资转移到B公司发放,社保在B公司缴纳,三个月后B公司要搬到别的地方,如果我过去岗位会变动,如果我不过去我就要自动离职,AB公司不会给我赔偿,我以岗位和地址变动为由拒绝过去,据我所知这是变相辞退我,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可以得到多少倍赔偿或者补偿金,应由哪个公司负责?前提是A公司还没和我解除劳动关系,B公司没和我签订合同。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你

其它综合
2019-09-10 1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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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