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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给员工交任何保险,员工在家死亡,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6-18 08:14: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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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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