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上班未满一个月被无理由辞退,工资怎么算?被无理由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上班未满一个月被无理由辞退,工资怎么算?被无理由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6-17 18:07: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的也可要求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工资是劳动报酬,只有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报酬,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试用期辞退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4847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
29239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试用期辞退 3779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试用期员工的辞退
单方解除合同 45875
试用期员工的辞退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经济补偿知识 39923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经济补偿知识 17194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试用期辞退 20353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