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江西省井冈山的一个小山村,父亲今年过了端五节就外出到安徽省霍邱县打工,不到半个月就受伤了,他是在一个霍邱县的淮河防洪工程打工受伤的。整个工程由中国水电八局负责,但水电八局又把工程分别承包给别人了,在我爸爸的那段工程是由一个叫余**的人承包的,而余**又把他的工程分别叫不同的工头负责,最后我爸爸是由一个叫谢**的工头叫去工地打工的,我爸没有跟他们签什么合同,据说那个谢**也没有跟余**签合同。现在我爸受很重的伤:腰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也就是瘫痪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