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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淘宝买了一个红枣 他说是初级农产品 都是买到之后我看见包装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 他是预包装食品 也是三无食品 我能不能进行维权

损害赔偿
2020-06-20 23:26: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   网购的流行,越来越多人喜欢在网上购物?在网上买到假货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解决网购争端?下文为你介绍。  消费者买到假货,按照规定,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发起“收到假货”的退款或售后维权,并提供相关凭证给客服人员。若需要申请“假一赔四”,买家在退款后还需要申请赔款。消费者须出具原厂的鉴定证明。鉴定证明可以是商家承认商品假货的聊天记录截图或品牌商鉴定报告、工商局假货没收函,以证明货物是假货。而后,经过人工审核后,将要求商家履行“退一赔四”。凭证需要加盖公章,出具凭证的日期。但是人工审核的时间并不能确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频频出现卖假货的店家,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说,商家经营过程中通过系统和人工的监测,确保消费者获得有品质保障的商品。一旦发现商家出现一起售假行为,将被清退出网购平台,永不合作,同时扣除其保证金。  相关法律知识:  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同时,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  此项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与平台内的商家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平台可先通过保证金赔付。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便于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个人网上开店的amp;quot;实名制amp;quot;原则。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还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三无产品不清楚到底是缺少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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