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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于今年2月1日起租给别人,已向房客收了租金交了钥匙,但房客并没有及时入住,屋子暂时空着,大年初四房客准备入住时发现空屋已被贼光顾。盗贼是由阳台进去的,此贼打破阳台的封闭玻璃,撬坏阳台与厨房之间的防盗铁拉门,损失仅此而已,但修理费用也得好几百块。我想知道这笔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敬请律师专家来指点,谢谢!

房产纠纷
2007-02-27 08:51: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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