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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在原单位4月2日离职,目前4月一共2天的工资未发,大约850元左右;并且原公司以当月照常缴纳了我的五险一金为由,要求退回个人缴纳部分,共846.5元。因为金额差不多,现在对方人事的意思好像打算两两抵消,这合理吗?另外,我在人社网上查阅到:员工离职当月,单位有责任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希望为我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20-06-11 1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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