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十分感谢你的回答和指导!但我还有一些不明之处,请多多赐教、指点。 上次咨询的是: 朋友向我借了几千元,没有借据,是用电子汇款方式,汇款时银行给的回执条至今保留着。其人家中这有一母亲在世,其姐已出嫁,家中除了三间平房外没什么家产。 朋友本人现在北京工作,我也不知其所在处,只知他的家庭住址。 我现在苏州。 我忘记说明,现在他不是在北京定居,而是打工,但我找不到他,也不知在何单位工作,他老家地址我知道;我是定居在苏州。我有一些他借钱后发给我的短信,说向我借了多少钱的短信,比如说:共借20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