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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手机到货与实物不符,商家还不给退款

损害赔偿
2020-06-26 09:47: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退货,七日后,商品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有商品存有欺诈、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
  •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主张赔偿。
    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涉及到食品安全的,可向销售者或生产者主张赔偿。
    若因为虚假广告宣传受欺诈的,可以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的,也可以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张赔偿责任。
  • 商家不同意退货,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保留小票等单据,买贵东西了,商家不给退,如果达不到显失公平的程度,是不能退货的,即只要显失公平的,就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货。在商家购买物品,与商家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价格是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样的商品,不同的商家可能会确定不同的价格,只要消费者接受了该价格,就不能随意要求退货。
  • 如你所述,可以向消协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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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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