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案子的具体情况是,某乡卫生院王医生邀请外院的荣医生为难产妇行剖宫取胎手术,术中发现产妇子宫收缩乏力,术后大约4小时因为需要输血,由王医生陪护转院途中产妇死亡。法医尸检记录显示子宫收缩乏力,死亡原因认定为出血性休克,但分析说明却是手术损伤子宫动脉结扎不全,胎盘残留致出血。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于资料不全,法医尸检超过法定时间,无活检报告,无法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由于事发地点属于非法医疗机构,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畴,司法机关先是以非法行医罪对荣医生判刑,后经再审查明荣医生具有医生执业资格,法院在未经报告人辩护的情况下直接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医疗事故罪。市卫生局查明该乡卫生院已经被政府拍卖,王医生在该卫生院继续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