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爸被小包工头,叫去在农村给别人盖房子2层楼、从楼上摔下来导致七级伤残、我老爸与包工头只是口头协议按天算的.工头没买保险、也没有建筑单位、四川省.达州地级市,农村户口,工头说私了给八万,这个怎么办感觉亏死了有没有别的办法?、至于工头与房主怎么签的合同就不知道了、但医院里面是报的工伤,这种情况能申请工商吗?

劳动纠纷
2020-06-15 12:06:2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你这个应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按侵权法律关系提起诉讼,你可以来我们律师事务所详谈。
  • 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属于劳务关系,你可以找四川本地的律师帮忙处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的。工作一年补偿一两个月工资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雇工人身损害赔偿。
  • 工伤认定申请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5、身份证复印件,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9、工伤证明材料,10、二寸照片1张,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 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种是以自由人身份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由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全市最低保障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一般各个地级市每年都会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乘以60%就是全市的最低保障工资,也就是自由人的参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比例目前是20%,医保缴费比例是8%,当然全部要自掏腰包。
    二种是挂靠企业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企业虚拟的一个工资额,缴费比例是社保23%(政策规定企业负责15,个人8%,因为你父母是挂靠的,所以全部也是由你父母承担),医保缴费比例是8%(政策规定企业承担6%,个人承担2%,实际这个也是你父母全部承担),你看看,你父母反而比第一种还交多了,这个享受的待遇和第一种基本没差别,要说区别就是你父母为企业作了贡献(企业因你父母挂靠而不用为其他人上社保)。
  • 你好朋友,你把情况说清楚一些
  • 你好,请问伤残七级是做的人身损害吗?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按人体损伤来赔偿!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