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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揭贷款首付款6万多有,先交了一万,剩下的分三年还,一年17000交了两年,最后一年没交上,前几天通知我去还款,到那交款一算违约金罚息17392比本金还多,逾期三年,我该怎么办,这么多罚息该不该交

房产纠纷
2020-06-10 14:26: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民间借贷,月息不得超过2%,年息不得超过24%,对于超过的部分,你有权拒绝。
  • 逾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一般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宜。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1一般来说,未产生诉讼,双方协商解决的,是计算到给付之日。若有给付义务一方迟迟不履行,另一方起诉至法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而确定下来,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包括赔偿逾期违约金。此时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已不再是违约的行为,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其应承担的责任方式不再是赔付违约金,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 讼时效是两年,欠条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内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你可以现在再向他所要一次(最好以书面形式)可以邮寄送达,并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起诉,一般是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时效到20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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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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