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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娘家老家刚刚拆迁完毕,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的爷爷1995年去世,留下宅基地房屋四间,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是独子有亲姐妹三人,按照农村习俗,我奶奶一直由我爸妈赡养,我的姑姑们一直为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连医药费都是我爸妈出,现在村里拆迁,我的几位姑姑要求平分拆迁款,请问她们的要求合法吗?我奶奶有拆迁款分配权吗?

征地拆迁
2020-08-14 10:20: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姑姑们一直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几位姑姑要求拆平分迁款,她们的要求不合法。
  • 1.依据《物权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2.如果房屋是由男方父母在世时修建的,那么男方父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3.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4.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两个姐姐和男方肯定是继承人,如果抱养大哥时进行了收养登记,也可以继承。依据该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5.如果男方父母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依据法定继承规则,男方继承了房屋部分遗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方离婚后有权要求分割拆迁补偿。6.如果你购买的物品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购买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7.如果男方吸毒卖掉的物品是你方的婚前财产或者你专用的生活用品,对方侵害你的所有权,有权要求赔偿。
  • 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他们没权分,但要区分特殊情况,联系沟通后再分析其它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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