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是一个建筑公司的会计,我朋友是自己在电脑城开了店的老板我朋友半年前要我和他合伙投资一个电脑软件的项目,每人出15000元,共是30000元。我答应了,而且也给了他投资款现金15000元,当时没有要他开收据。后来我发现他的所谓他出15000元并不全是现金,他把电脑设备,他自己的房租水电,办公设备也当成投资款了。我们做这个项目需付了加盟费20000元。余款由他保管。没有请财务。现在我提出要他开个15000元的收据给我,他却不同意,说:我给你开了收据,那我出的钱谁给我开收据?我很气愤!分明就是想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