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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房主之前就用公积金贷款的,我们购入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房产纠纷
2020-06-05 22:28: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能用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其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市管公积金流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国管公积金流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建行)  3.国管中心审批贷款资料  4.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5.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  国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   购买二手房如何使用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经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尚未全部支付购房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款,一律以转账到售房单位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购房款的,需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三)尚未全部付清购房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要提供售房单位的收款账户名称及账号,方能办理转账支付。  (四)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出示《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未领取《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需先到经办银行补领。  (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尚未还清之前,本人及配偶只能用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单位组织申请批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行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手房贷银行对客户的审查  1、对借款人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2、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填写《个人授信调查表》;  3、联系买卖双方进行家访,实地查看所购房产现状,进行家庭调查,主要包括:  (1)所购房产核实。经过实地调查,核实买卖双方交易房产的状况;  (2)家庭联系方式核实,核实家庭固定电话;  (3)进行其他有关个人贷款的实地调查。  4、核对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确定还款来源,分析还款能否落实;  5、收集资料,填制《二手房按揭贷款客户资料》;  6、填制《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批书》,同意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及每月还款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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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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