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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两年前一个APP上借了2000块钱,属于高利贷形式,之后我还款多次,我还的利息早已超过本金,然后无力偿还,就被他们爆了通讯录,天天骚扰,实在没有办法换了号码。然后今天一个人说他是余杭公安的,说这个平台老板非法集资,被抓起来了,我之前的2000块是赃款,要我偿还3000块。3天之内要还,不然要冻结我支付宝和银行卡,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求求您帮助我下

债权债务
2020-06-02 19:04: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年利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院冻结银行卡是因为银行卡的所有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负有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如果需要解除冻结,需要还清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经法院核实后,才可以解除冻结。法院要依法定程序才能冻结诉讼当事人的银行卡,不能随便冻结别人银行卡,更不能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其它人的银行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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