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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医院接受治疗,接受按其指定的医师李亚丽的手术治疗,术中右眼大出血,术后右眼痛,视力恢复不好,还有血丝。第一次复查时本人提出疑问:“李亚丽医师有没有《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上岗证》?”阳光医院的护士及眼科王主任均说明李亚丽医师有上岗证,随即本人申请看一看李医师的上岗证,可在眼科王主任的应承下十余天未曾看到。2、在医院治疗期间始终未曾接受过王晓泸教授治疗,手术当天在手术单上也未曾见过王晓泸教授的名字更未曾为本人进行手术。第二次复查时在手术单上出现了王晓泸教授的名字,是否因为李医师无上岗证的缘故阳光医院造假?3、带着上述疑问本人找到了医院的院长,其院长说有无上岗证没什么用处,本人说国家已经明令规定必须持有《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上岗证》才允许上岗,其院长仍然满不在乎地说:“上岗证有什么用,没有也一样!”那么本人的眼痛及其它不良现象是否就是因为李医师不具备操作《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的能力而造成的呢?4、手术后几次按医院规定复查均未曾见过李医师,其医院解释是李医师轮到休息!一次碰巧,四次都碰巧吗?

证券投资
2004-07-16 11:05: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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