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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在人行道过绿灯的时候骑车共享与后侧开车发生了碰撞,车子需要刚起步状态,共享单车的车把因撞击反弹,打到我的腹部,留下了车主电话和到时事发地点的照片,回去上班,随后发觉不舒服,感觉越来越强烈,打了车主电话,随后去博爱医院检查,车主态度良好,拍了肝和脾的ct.医生说没什么内伤,腹部有点挫伤,注意休息,留意自身情况,一周后发觉腹部有点不舒服(不知道是心理问题还是生理).车主表示出检查费用,让我先去检查由他报销,车主态度良好,没有报警处理,受害者该怎么保障自己以后的权益,要是以后发现了身体有什么问题是关乎那场车祸,是应由车主承担责任的呢? 问题1 一定要用报警留下案底吗? 问题2 可以通过不报警处理,又可以保障自身今后的权益,需要留下什么资料和说明? 备注:知其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但是场面照片,事故地点

损害赔偿
2020-06-04 23: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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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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