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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的组成部分,其设置目的是为了方便小区业主泊车使用,在停车位与业主房产之间的关系上,常理认为车位一般属于附属配套设施,作为从物的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权利依附于作为主物的房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物业无权对地上停车位进行出租,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该停车位的所有权。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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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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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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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联系对方按照约定处理,您 可以联系合同的对方主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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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看合同约定,是否有关于车位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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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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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要看您和原业主对此是否有约定。另外,还要结合该小区车位出租的条件,一般是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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