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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能办房产证理过户手续

房产纠纷
2020-08-30 11:1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屋需要先偿清银行贷款,然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原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法院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法律事务科在受理公告申请后30日内起草公告、报领导签发。在您(单位)向报社交纳公告广告费后,该科帮您(单位)到报社刊登上述公告。之后,该科将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合档,您(单位)可从该科免费领取该份报纸。  登报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持证人仍未交出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时,您(单位)可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到房管部门(军产、涉外产、公房上市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其他的到房产所在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 办房产证所需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已婚的购房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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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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