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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物业公司起诉未交物业费,首先他不是和我们签有合同的物业公司。开发不是大业主所招标来的物业合不合法?

房产纠纷
2020-05-29 00:47: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已经收到法院的传票了吗
  • 您好!
    选定新的物业公司,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至于起诉和胜算问题,建议详询。
  •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升值空间加大。是值得的。
  • 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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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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