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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对方驾驶轿车,醉驾(127.05mg/100ml),逆行!己方(1959.02.05)驾驶老年代步电动车(四轮),副驾驶乘坐一人,电动车合格证标示(车速40≤公里每小时),电动车没有挂牌照,驾驶员没有驾驶证,现己方一人肝破裂(重伤),一人膝盖骨骨折,肋骨骨折(4根)!对方没有交付医药费,如果经法院判刑的话,我方还可以拿到赔偿款吗?不知哪位律师可以帮我们解惑!谢谢!

交通事故
2020-05-26 17:1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即使是醉酒驾驶 车辆的交强险也要进行赔偿,如果保险不够,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 详细情况你可以带病历及事故认定书来面谈
  •   例如:交通肇事驾驶证被吊销该怎样恢复,  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的程序应由设区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后做出。吊销是一种惩罚。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驾驶证,如果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逃逸的,终身禁驾。  交通肇事驾驶证被吊销后补办程序如下: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申请人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注:车辆管理所办理补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三、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属于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收存《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另外,驾驶员朋友们还需要注意的是: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将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转递至车辆管理所处理;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核发的,转递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处理。车辆管理所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恢复原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和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驾驶证吊销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不一定会被吊销驾驶证。要视情况而定。例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责任,就会被吊销驾驶证,或者交通肇事逃逸的,也会被吊销驾驶证。  驾驶证吊销情形有: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行为被判处拘役的,判刑不加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交通肇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切民事赔偿积极,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这种情况检察院可能会免予刑事起诉。因为交通肇事通常没有社会危害性。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检察院最后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可能判决为缓刑。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损失的,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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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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