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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了,公司无财产可执行,公司被列为失信人,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了,但没拿到工资,法定代表人也是大股东98%股权,还有一个2%股权,认缴900万但没出资,认缴日期2048年,是不是案件就永远这样放着了?谢谢律师!我是劳动者,如何拿到工资?

损害赔偿
2020-10-10 04:2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在执行中发现有财产线索的可以提供给法院。
  • 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有:
      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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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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