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的半年中在一所小学任微机教师,后离开。在此期间,钥匙在校长手上,我没有独自管理过钥匙。上课时间,我与学生同时同出。第次开机检查都是经过校长同意的。但在我离开之后,他们说机器的零配件被人换了,并且说是我做的,我没有做,所以,我没有在意。但是6月22日,我受到派出所的传唤,在经历了12个小时的劝说诱导,他们说让我可怜可怜他们,他们都已经40多岁了,连这么点事都做不了,还怎么工作,让我随便的说,说什么都可以,没有什么。在此之前,他们说如果我不认,他们就不让我去参加学校的毕业考试,我实在是坚持不了了,我就胡编一通,但是,我现在知道了,我承认,就代表我做了,想翻身是很难的,但是,我就是很委屈。我不相信直的能变成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