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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在的工作单位工作快满10年了 现在工作单位以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 现在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单位不同意 要给我转第三方派遣公司

劳动纠纷
2020-05-21 07:54: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公司失去了用工的自主权。在一些情况下,比如员工出现违章违纪行为、失职、因病康复后不能再从事原来的工作、能力不够经过培训仍不能达到要求等等,都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特殊情况外,将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除此情况以外,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若劳动者没有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合同,都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一些公司,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时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视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所以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的一些变更原则——  一、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法定解除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另外,《实施条例》第18条也具体列举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  三、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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