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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合并,有什么手段呢?

合同纠纷
2020-10-03 08:37: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找专门的机构帮您办理
  •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依法办理
  • 收购和并购两者区别:
    1.法律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兼并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
    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
    公司兼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因此《公司法》对这种行为有特殊规定,他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收购,只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买卖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主要受《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的限制。3.法律后果不同
    公司兼并的法律后果为: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兼并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为,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至于收购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后,进而通过两个公司的意志而进行公司合并,只是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一种可能,并不是公司收购行为的直接法律后果。
  •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通过合并,合并前的多家企业的财产变成一家企业的财产,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企业合并是资本集中从而市场集中的基本形式。在日本以及欧美国家,企业合并只要不带来垄断弊端,就被视为合理,甚至受到政府政策的鼓励,但可能导致垄断的企业合并,会受到反垄断政策的干预。
  • 企业合并和企业并购是不同学科中的概念。企业合并一般是从会计上理解,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企业并购则是战略或法律上从法人是否存续来理解,包括兼并和收购,这里的兼并就是吸收合并,被兼并方的法人地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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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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