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我想向你咨询房产更名的有关事宜,基本情况如下:我以小孩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是该商品房的共有人,孩子未成年,我和孩子的父亲是合法夫妻并且是法定监护人,房款已全部付清,但房子还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我和孩子的父亲共同向房开公司提出申请,把这套房子更名给别人。5月10日,我向房开公司营销部经理咨询过相关问题,得到的答复是:父母双方共同向房开公司写一个申请,写明该更名形为与房开公司无关,一切后果由我们承担,并且说房开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是政府的房产局收取几百元更名费。但现在6月份要去更名时,才被房开公司告知,房开公司才下了一个文,如要更名,房开公司要收取总房款的2%,理由是现在要更名的客户比较多,房开公司要产生费用,而且说为了杜绝房开公司的营销人员私下获利,而且还说不想给我们办理,让我们买卖双方自己去公证处公证,然后等房产证办下来时再过户。

损害赔偿
2004-06-21 04:56: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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