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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2~5月幼儿园员工没有发工资,社保也在欠缴状态,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0-05-12 15:35: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在当事人是在户口所在地(未跨区域)实现就业并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停保及转接手续的:(1)实现就业后,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2)由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统一申报社保参保新增人员并参保即可。2、跨区实现就业的前提下,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1)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2)咨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人力资源部等)或者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果你有这方面的诉求,可以联系我,我很乐意能帮助到您。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因受疫情影响,法律规定企业可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如有逾期仍未缴纳的您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在疫情防控期间内,法律规定职工不宜以企业暂时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用为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情况你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你好,这种情况下,您应当先与园方沟通,看能不能解决,社保是可以补缴的。若您还需要法律帮助,可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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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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