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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某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劳动合同,值班有加班费吗?怎么要

劳动纠纷
2020-05-14 04:29: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主张支付加班费的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加班属于法律用语,值班不是法律用语。
    值班是指单位制定轮流工作制度,劳动者根据已经排定的出勤计划上班。所以,当没有值班制度时,加班就不是值班。值班通常是为了备勤,是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当天的突发状况。比如门卫值班,某些单位的应急维修人员等。

    值班可能属于加班,也可能不属于加班。比如综合工时制做一天12小时休一天,而上班的某天正好是法定节假日,那么这天出勤既属于值班,又属于加班。

    对于标准工时制,只要是普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上班、法定节假日上班,都属于加班,不管是不是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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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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