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店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如果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一般网络购买商品都是属于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的,消费者在签收货物后7天内,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并且退货的货物不得影响卖家的二次销售。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有:(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